住了20多年的房子,领导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现在就拆,出了事她担着。
我是庐山水泵厂职工陈杰(电话18079218667),现住房是1997年结婚时厂里分的房子,当时非常破旧,是我自己花钱修补并装修好居住,结婚时下雨还得用脚盆在床上接水,当时厂长说谁居住谁维修,20多年了没有人过问,现在要征收了上面领导说面积太,不能享受,并且测量时厂里把我的写成两套房子,后来又说只能享受一套,我想要求上级领导了解一下情况,实事求事的解决问题,明明只是一套为什么写成两套房子,另外一套房我享受不到是给谁了,我要求他们给出书面材料答复,他们说没有,他们要我拿出证明我给他们了,现在要他们出具书面材料答复他们不给,那怕是判我死刑也要给我判决书,这是政府部门领导做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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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上的缺陷,没办法。
补充内容 (2021-1-18 16:48):
从形式上看,应该属于单位内部自建房,是拆是留完全是单位自己做主的,更无法在市场上流通。该单位应该还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油水多猫腻多
她都说了她能担责,那就成全她嘛,经公不行就私了,光脚不怕穿鞋的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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