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九江住建局答复下。 作为供水的行政主管单位给九江供水公司普法。
物业公司收取增压费10年,最后却是政府投资470万改造。国家规定的就是水务公司维护小区公共供水设备,却始终不履职。口口声声让物业公司维护。国家的投资和老百姓的钱就这么好赚?《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颁布52条,《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颁布第28条。请九江市供水公司的行政主管单位九江住建局回复下当由政府出资,九江市水务公司建设并验收的规划红线内所有公共供水设施设备后,却拒绝履行法定维护维修责任时应如何处理。是不是再过8到10年,再次让政府出资或者让业主出资?当初物业公司收取了10年增压费后为什么最后却不承担责任?
供水企业垄断了城市自来水供应的专营。却拒绝承担责任。如何处理?
希望九江市住建局和九江市发改委能行动起来。 老百姓用水该交多少钱一分不少,只是希望营运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咋就这么难?
恳请九江市住建局和九江市发改委能行动起来。
物业公司收取增压费究竟用到什么地方?是代收交到水务公司,还是被截留挪用?都要有个交代,最后却是政府投资470万改造,这十年的增压费用究竟怎么处理也不能“枉收”,要作出明确交代! 希望九江市住建局和九江市发改委能行动起来。中央为老百姓公平公正政策,也为了自己的子生后代 ,排除解个忧 喜欢~,下次有这样的好内容,记得分享哦 希望九江市住建局和九江市发改委能行动起来。
相关部门这是不作为?胡作为?愚弄老百姓吗
物业公司收取增压费究竟用到什么地方?是代收交到水务公司,还是被截留挪用?都要有个交代,最后却是政府投资470万改造,这十年的增压费用究竟怎么处理也不能“枉收”,要作出明确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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