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卉 发表于 2021-2-19 19:13:18

九江银行滨兴支行吞钱后续2

九江银行滨兴支行一位姓宋的女主任回复我说:这个大堂经理不了解情况随口说的。我在此想问大家,一个大堂经理,一个今年的先进工作者、业务这么熟悉的人,能获得银行评选成为先进工作者的人,所说的话是随随便便对客户所说的吗?在这个宋主任口中说出来就好像刚刚参加工作的员工一样吗?

她们银行的工作人员都是不需要培训都是直接上岗的吗?




卢卉 发表于 2021-2-19 21:51:32

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帮我

断雁孤鸿 发表于 2021-2-20 00:07:05

九江银行在九江范围之内,可以做到一手遮天!

胭波浩淼 发表于 2021-2-20 08:29:25

楼主说的这些东西不是问题所在,不要自歪其楼了。
关键是钱被谁吞了?钱被谁吞了?钱被谁吞了?如果纠缠不清可请警察介入调查。

卢卉 发表于 2021-2-20 09:47:02

胭波浩淼 发表于 2021-2-20 08:29
楼主说的这些东西不是问题所在,不要自歪其楼了。
关键是钱被谁吞了?钱被谁吞了?钱被谁吞了?如果纠缠不 ...

钱被九江银行滨兴支行ATM机吞了,报警了,警察称不能去银行调查,银行有银行的监管系统,有理有据,有他们银行大堂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有他们银行的ATM机打印凭条小票为证,证明他们的机子有问题,而且他们银行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推诿、敷衍我,银行的监控可以显示,我现在已举报到银监会,银监回复说需要7个工作日回复我

卢卉 发表于 2021-2-20 09:47:27

胭波浩淼 发表于 2021-2-20 08:29
楼主说的这些东西不是问题所在,不要自歪其楼了。
关键是钱被谁吞了?钱被谁吞了?钱被谁吞了?如果纠缠不 ...

你可以看我的好几篇论坛发文

Somber小米 发表于 2021-2-20 09:53:59

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何处理不好,有啥内情?

灵鱼 发表于 2021-2-21 21:03:11

最新情况咋样了

亭儿 发表于 2021-2-23 15:15:15

不了了之了吗?

壹壹壹 发表于 2022-7-4 20:35:46

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因此他人有不得散布的义务。散布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的,是违法侵权行为,应依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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