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名风 发表于 2021-2-26 15:26:08

九江各单位注意了,100人以上会议原则上不予举办!!

近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我市召开的全市性大型工作会议(重点是一二类会议)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参会人员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有不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侓,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等情况,疫情防控存在隐患。为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大型会议(活动)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组织或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大型会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疫情防控主要责任,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会议医疗防疫保障工作组,具体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九办电发【2021】2号)文件规定,尽可能采用线上和视频等方式举行会议。会议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当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报主管部门和属地指挥部审批备案,100人以上的原则上不予举办,确需举办的,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拟举办由市外人员特别是省外、境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大型会议(活动),要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在属地指挥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执行大型会议(活动)防控要求,组织或承办单位要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会前要认真做好与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查验健康码和会场的预防性消毒等工作;会议(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间隔就座,保持1米距离、以及会场通风、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人员,要立即引导到临时隔离场所,由120负责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严格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督查,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心态和侥幸心理,要加强对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一是会议(活动)组织或承办单位积极主动引导和督促参会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会前做好提醒,会中加大督查。二是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密督查频次,加大通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会议(活动)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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