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扔烟头,自己家晒在外面的被子烧没了
3月13日,江西九江,一女子晒在窗外的被子被楼上住户高空抛下的烟头给点着了。女子发现的时候,被子已经被大面积地烧毁,还持续冒着烟,幸亏发现得早,不然被烧着的可能就不只是被子了。高空抛物害人害己,现在的小区楼房高的往上数几十层,也许一个没注意往下掉个花盆什么的,也会把路人吓得够呛。那个高空抛物肇事者,可能也没想到随手丢下的烟头竟然险些酿成大祸,这往小了说是乱扔垃圾,往大了说,可能涉及失火。楼上住户多,显然那位女士是很难找到肇事者了,就算是挨家挨户地去问,可能也问不出个结果来,只能就此作罢。
往窗户外丢烟头,什么素质,是家里没垃圾桶吗,还是在家里自在惯了,把小区当自己家了。大家都是一个小区楼的,也是一种缘分,相互之间应该多体谅一些。比如,高住户晒被子要注意不要遮住了楼下的太阳,低住户的注意不要把杂物堆满楼道,电视机播放的声音小一些,不要影响隔壁,广场舞活动的时间不要超过晚上十点等等。
其实这些都只是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也是理应遵守的社会公德。大家互帮互助,一团和气,才不会弄得氛围那么僵硬。闲来无事,也可以串串门,互相问候一下。“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大家都懂,住的近了彼此之间也有照应。
尽管矛盾时有发生,说开了,互相谅解,便也是结了善缘。若是实在是遇上态度恶劣的极品奇葩,得理不饶人,无理闹三分的,就只能是敬而远之,再不来往了。这样的人不结交也罢。
报警处理,通过立案,追究刑责。
原价赔偿少不了 大火烧起来,楼上也跑不了!
抓住谁,就是谁
如果不纠结就算了,纠结的话一定可以找的到肇事方,让每家每户出具不在场证明,缩小范围到几个人后,用道德绑架反复去他们家纠缠,相互指认,总可以抓到
高空抛物已经入刑详见《民法典》
报案这就是刑事类案件
刑事案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适用,因为这个火灾危害可大可小。
刑案必破,这种就看事主报不报案了
被子伸出窗户外晒也违规
想想都可怕,万一火势没有及时发现,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楼上的居民要引以为戒
非常严重的问题!说明楼上的这户人家的道德品质极其败坏!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对社会存在着相当大的威胁!该抓起来,该当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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