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龙龙宝 发表于 2021-4-27 08:26:40

农民工工伤

本人母亲于2021年1月12日下午在濂溪区庐山林语一期工作期间从二楼摔伤 脾脏破裂 双侧多发肋骨骨折 左肾挫伤 在 171解放军医院进行了四五个小时手术 脾脏全部摘除 后在医院治疗将近一个月 人现在在家里疗养 身体大不如前 现在工地方也没有给个答复 怎么办




德安吴山镇村民 发表于 2021-4-27 11:01:41

整理好证据,首先要去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你要证明你是工作当中受的伤,而且要证明你是在哪个单位工作,否则劳动局很容易不通过你的工伤鉴定申请),一般工伤鉴定标准比交通事故标准低好多,你这个伤残标准肯定达得到,拿到工伤鉴定再去找工地协商,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退一万步讲,没办法做工伤处理,也是可以做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的,工地也是要赔钱的,只是赔的要少点,希望对你有用

未来的生意人 发表于 2021-4-28 09:12:32

庐山林语的罪孽大!应该承担该民工的全部医药费等一系列相关的费用!

17620845600 发表于 2021-4-28 16:14:02

未来的生意人 发表于 2021-4-28 09:12
庐山林语的罪孽大!应该承担该民工的全部医药费等一系列相关的费用!

你在放屁吧,庐山林语肯定跟她老妈没有劳务关系或者聘用关系,这个肯定是包工头负责,庐山林语有责任去配合赔偿事务。从法律来说你应该去找你的包工头,也就是谁给你妈发工资的人,因为你跟他是有劳务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工厂有建工团意险的,保险公司会赔偿,记住你的医疗发票千万不要轻易给出去,有可能包工头这边去拿了保险赔款,回头随便赔给你妈一点,最后包工头还赚了

鄧皓中 发表于 2021-4-28 17:17:47

请拨打九江市濂溪区工伤股电话 0792-8256278。地址 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388号

鄱湖若愚 发表于 2021-4-29 16:36:20

年满60周岁

鄱湖若愚 发表于 2021-4-29 16:52:14

用工方雇佣关系有责,主体方有连责,工伤、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在劳动时受伤,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出院报告到三甲以上医院做伤残等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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