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段琳菲实习期溺水身亡,涉事单位无交代
花季少女溺水殒命,涉事单位及个人不闻不问,事故已逾一周,竟然没有半点说法和交待,死者不能入土,生者得不到安抚,
事故经过
段琳菲,女,现年17岁,九江职业大学就读学生,今年上半年在学期结束时,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幼师班实习,经学校同意“新爱婴早教中心”来校面试,段琳菲合格并被录用,6月18日早教早教中心既不通知学校又不通知家长擅自来校接人。当时去早教中心实习的学生是将行李抛过围墙,在学校后门被接走,6月20日实习生正式上班。6月29日段琳菲偶感头昏,为此向早教中心请假,早教中心未将这一情况告知家长,而家长却认为孩子一直在正常上班,7月18日晚上2点半钟9位同学(4男5女)在菲菲排挡聚集吃宵夜并喝酒,直至3时49分离开,其中一男生(该男生属成年人)提议去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水库玩,4点30分左右段琳菲不明不白溺水身亡。
各个单位都不承任有责任,民心何在,天理何在
:'(:'(:'(:'( 其他8位同学有责任,参照一桌子喝酒其中1人死亡全桌都有责任的案例。九江职业大学没有责任,成年人不可能还让学校家长接送。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是琐有责任要看溺水的地方有安全隐患,如果没有,就没有责任。 凌晨三四点还去野泳? 玩到凌晨啊:L 凌晨两点跑到天花井野泳,自己找死还怕阎王不收?如果要告就告跟她一起去的那群混蛋!
节哀 必须讨个说法
同桌喝酒的人都有责任,现在年轻人不懂事大晚上34点和男的去水库玩,男的什么心思大家应该都清楚
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