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jjlt 发表于 2021-7-28 18:13:57

玩啊

东海鲛人 发表于 2021-7-28 19:43:10

孩子要多关心和交流,莫等出事了再后悔。一起去的那些年轻人都有责任,不要顾此失彼,追责不要搞错了方向。

吴西海 发表于 2021-7-28 19:53:20

凌晨二点半还出去吃夜宵,这是上什么班?
其他的几个人都有责任,不排除刑事责任,至少是民事责任。

南湖砍樵 发表于 2021-7-28 21:47:51

还是尽早火化吧。天气这么热。一个刚刚成年的孩子下,可能还是独女,心中伤痛可想而知。整个事件,大概也只有工作单位赔的起钱。但是个人以为工作单位真心责任不大。

+416726069 发表于 2021-7-28 22:25:48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啊,重点还是要管好自己,净化朋友圈。但凡听话一点的人,这个点在外面吃喝玩乐?

与狼共舞08 发表于 2021-7-28 23:59:39

家长是不是丧失了理智,你觉得是一起晚上凌晨混在外面的这些人有责任还是学校及单位,难道来这里诉求的目的就是找个人赔钱?一个女孩子,家长都管不了,你让学校管?对你的遭遇可以表示同情,但不是你随意讹钱的借口

胭波浩淼 发表于 2021-7-29 08:09:38

男男女女通霄喝酒并去山涧河渠戏水。这些混在一起的都是些啥人啦?教育失败呀!节哀吧。

不见江湖 发表于 2021-7-29 09:06:33

身边事你我的事

171123172 发表于 2021-7-29 10:20:59

节哀吧,自己承担所有责任,和单位有啥关系,请假了也没义务通知家长,又不是学校学生,责任一半在自己,一半在一起去玩的人里面,凌晨去水库游泳?不出事的概率很低,有可能刑事责任

喜爱打抱不平 发表于 2021-7-29 12:21:32

柴桑大市场的柴桑美食街大排档,经常有男男女女吃夜宵到凌晨五六点,一桌人大声聊天斗酒,男的女的都一样,男的打赤膊露纹身,大家觉得都是些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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