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九江信息 发表于 2021-8-27 08:34:27

九江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中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中级)将在9月4日—9月5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会计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我市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对我市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一、为了保证能顺利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关注健康通行赣通码及行程码,并持续关注两码状态。二、此次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九江考区考点设在九江学院实训楼。考生需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九江学院主校区(濂溪区前进东路551号)北大门。进校时应自行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核验赣通码和行程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赣通码校验为绿码、行程码校验为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校后需按照告示牌指定路线步行到达考场,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腿脚残疾或其他原因造成行动不便者可向工作人员申请安排考生服务车辆统一送达考场)。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入场时,需核验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并进行手部消毒。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三、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接受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做好自我防护的情况下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治愈出院的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疾控人员与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五、考生在考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时段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六、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出行安全、防止中暑。咨询电话:九江市财政局会计科  8581716九江市财政局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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