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片黄叶 发表于 2021-10-15 11:23:22

【已回复】九江联泰万泰城欺骗业主,老年活动中心成“临终院”






理想两旬半丶 发表于 2021-10-19 16:24: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住建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16〕23号)要求,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1、小区业主反映“老年活动中心变成养老院”问题:联泰万泰城小区在前期已规划了托老所(属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目前正在建设的文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业务范围包括提供健康食堂、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康复护理、老年教育、健康指导、文化娱乐活动、健身运动、心理慰藉等,其业务范围均属于社区养老服务,该项目从立项到建设都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没有变更使用性质。二、联泰小区规划变更问题:联泰万泰城小区于2014年通过规划审批,托老所所在位置和性质未进行变更。三、“养老院”建设问题:根据文件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占用小区公摊面积,产权归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由其统一规划,统一调配使用,不需要征求业主同意。但本着尊重群众诉求,慎重处理纠纷的原则,现文博社区养老中心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停工。

果冻橙大 发表于 2021-10-15 12:04:02

难怪昨晚大降价,卖疯了都

运动 发表于 2021-10-15 13:07:11

如果有市相关部门批文,你即便再有能耐都无济于事。

补充内容 (2021-10-15 19:01):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古人都比我们强很多,诸位怎么看

补充内容 (2021-10-16 18:09):
小区要建养老院?业主急了!认为影响小区“风水”,你怎么看?类似现象很多,几乎各省都有

补充内容 (2021-10-16 18:12):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65090448035535756&wfr=spider&for=pc

金水木火土 发表于 2021-10-15 15:20:39

先看一下该小区业委会是否同意向民政部门呈报建办养老院,有无按照民政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发放的正式文件,如果一切依法建办,那只有向民政部门举报、申请撤销。

周进新 发表于 2021-10-15 16:12:52

侵害业主权利和权益。仅凭物业、跟业委会是没那胆。否则没那么多社会乱象,就那我们湖滨小区来讲,东区、北正、南区占用业主公共面积违建的的房屋好几栋。

九江刁民 发表于 2021-10-15 16:24:48

人家正当手续建立养老机构,要是底下建一个幼儿园,小学,你们还会这么说吗,会嫌小孩吵闹,读书声大么?难道你们业主都没有变老的一天?

非雨 发表于 2021-10-15 17:15:14

小区公用配套设施,老年活动中心,一声不响改成几十上百个床位的营利性养老院,严重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这是违法的

乐观主义 发表于 2021-10-15 17:17:00

说业主有变老的那天的朋友我想问问你,幼儿园小学有独立的围栏吗?可以直接进入小区吗?白天吵闹我能理解,万一晚上有急救车的声音你怕吗,大晚上地下车库有殡仪馆的车你怕吗?业主公摊的面积享受不到反而增添了安全卫生风险要是你你干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圣母婊?

王曦 发表于 2021-10-15 17:17:16

@九江刁民说的好,我来解答你,小区有幼儿园,你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再者我们不反对尊老爱幼,但是不应该欺瞒消费,养老院本是要开在依山傍水的地方,适合老人居住的,难道你愿意你家小区建一个养老院吗,你愿意你家孩子幼儿园跟养老院做邻居吗?说话前要换位思考一下

可爱女人 发表于 2021-10-15 17:22:59

说业主有变老的那天的朋友我想问问你,幼儿园小学有独立的围栏吗?可以直接进入小区吗?白天吵闹我能理解,万一晚上有急救车的声音你怕吗,大晚上地下车库有殡仪馆的车你怕吗?业主公摊的面积享受不到反而增添了安全卫生风险要是你你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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