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复】彭泽县医保2021度超收职工医保费问题?
彭泽县医保局2021年度医保收缴退休人员(企业干部)医保费305.16元/人(1-2月收现金,打印的白纸条),3月份以后只收缴120.多元/人,超收费180多元现金,未退还给当事人,结余的钱,层次分明。退休人员要求:彭泽县医保局将超收缴的现金,转入2022年度医保缴费? 盼复尊敬的网友:
您好!
一、关于元月份退休人员大病统筹缴费305.16元/人(1-2月份收现金打印的白纸条)问题。
1.2021年元月份,退休人员大病统筹缴费标准全市暂定305.16元/人,我县凡在元月份缴费的人员均是按此标准征缴的。
2.全县所有参保人缴费的信息由县医保局负责维护后,再推送给县税务局,税务局负责收取费用,您反映的白纸条是税务窗口提供给您的缴费凭证。
二、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大病统筹标准的问题
全市从2月份开始,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府办字〔2021〕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缴费标准定为122.04元,我县是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三、关于退费问题
对部分参保人员在文件调整之前多缴纳的费用,九江市医保局已经在2021年6月统一将多缴纳的183.12元/人退还至参保人的社保卡账户。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问题可拨打医保局职工服务窗口电话咨询,0792-5673508(鲁、周)。
彭泽县医保局
2021年11月26日 彭泽县医保局2021年度医保收缴退休人员(企业干部)医保费305.16元/人(1-2月收现金,打印的白纸条),3月份以后只收缴120.多元/人,超收费180多元现金未退还给当事人,结余的钱层次分明。退休人员要求:彭泽县医保局将超收缴的现金,转入2022年度医保缴费?
支持。 彭泽县医保局将超收缴的现金转入2022年度医保缴费?
丛中笑a 发表于 2021-11-16 22:32
彭泽县医保局将超收缴的现金转入2022年度医保缴费?
你们医保局怎么说?
blackbook 发表于 2021-11-17 10:23
你们医保局怎么说?
2021年元月- 2月份,部分退休人员上缴年度医保费(305.16元),2021年3月份,大部分退休人员上缴年度医保费(120多元),少部分退休人员上缴的年度医保费,多收缴的 180多元的现金,应结转下年度使用,合情合理。情况反映应该给个的说法?可能,彭泽县医保局的领导都在 忙 国家大事,对这些百姓的小事情没有时间过问 !!!
2021年度彭泽县医保收费,1 - 2月收部分退休人员医保费:305.16元/年,2021年3月收部分退休人员医保费:120多元/年。多收部分退休人员的医保费 180多元的(现金)不了了知?2022年度医保又要开始收费了,上年度超收费结转下年度使用,按理说也合情理,情况反映无果?彭泽县医保局的领导,可能都在忙国家大事,这点的小事情 没有时间过问 ?
尊敬的网友:
您好!
一、关于元月份退休人员大病统筹缴费305.16元/人(1-2月份收现金打印的白纸条)问题。
1.2021年元月份,退休人员大病统筹缴费标准全市暂定305.16元/人,我县凡在元月份缴费的人员均是按此标准征缴的。
2.全县所有参保人缴费的信息由县医保局负责维护后,再推送给县税务局,税务局负责收取费用,您反映的白纸条是税务窗口提供给您的缴费凭证。
二、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大病统筹标准的问题
全市从2月份开始,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府办字〔2021〕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缴费标准定为122.04元,我县是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三、关于退费问题
对部分参保人员在文件调整之前多缴纳的费用,九江市医保局已经在2021年6月统一将多缴纳的183.12元/人退还至参保人的社保卡账户。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问题可拨打医保局职工服务窗口电话咨询,0792-5673508(鲁、周)。
彭泽县医保局
2021年11月26日 退休人员要求:彭泽县医保局将2021年度超收医保的钱,退回现金续缴2022年度医保缴费。有错必究,条分缕析,互谅互敬,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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