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照沟渠
发表于 2021-11-23 13:53:21
有钱人说话就是硬气。不给穷人留活路。
cyjjlt
发表于 2021-11-23 21:53:28
明月照沟渠 发表于 2021-11-23 13:53
有钱人说话就是硬气。不给穷人留活路。
骑无牌车的不是穷人,怕也是一个“九江王”。死皮赖脸。
cyjjlt
发表于 2021-11-24 09:07:08
纠正一下,吊销的说法可能不对。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cyjjlt
发表于 2021-11-25 10:13:42
交警公众号有个案子,一个骑电动摩托车的人,把车牌卸掉,还酒驾,还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抓还扣车!抓得好。
cyjjlt
发表于 2021-11-28 13:35:42
周末无牌车多
倪家堰
发表于 2021-11-29 11:06:41
那比这更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要终身禁驾?
王子涵
发表于 2021-11-29 15:40:30
说的是不上牌的电动车吗?骑车的我吓得瑟瑟发抖
九江刁民
发表于 2021-12-6 15:54:10
一大部分骑车的无牌的连驾照都没有,你干脆叫交管部门都把他们抓了好了: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