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骨的语言_ 发表于 2021-11-22 16:32:38

幼儿园教师下班后加班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提倡?

公立在编教师下班后,加班进行“搞环创、做台账、补资料”这些事已成日常。四点半放学加班到六七点,周末还要求加班。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工作环境,怎么照顾家庭,怎么投心教学。所以想问问大家,教师下班后日常加班到底合不合法?合不合规?是否提倡?

红方印 发表于 2021-11-24 16:31:06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而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
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当然单位如果不支付加班工资,则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幼儿园教师下班后加班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