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交警深夜贴罚单: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不应冲突
我是居住在九江市开发区人民医院附近小区的住户,2022年元月7日和元月10日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连续两天晚上19点之后对开发区武汉北路一支巷深夜大面积执法贴罚单,首先对于该区域停车自2015年居住在该区域,该道路就一直没有被规划,也是今天被贴了罚单,才知道该路被划定为“武汉北路一支巷”,那么交警部门能否“温度执法”呢毕竟很多住户对于这路段不能停车都不太清楚,该区域本来就停车位置比较少,交警部门这样一刀切,贴罚单是根本的解决方法吗?而且该路段只是通往居民所在小区,并非市区通行的正常道路,也不会影响市区交通。虽然交警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对不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车辆,辖区交警大队依法严格查纠属履职尽责的正当行为。
交警24小时随时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通畅,是职责所在,这一点勿庸置疑,必须要向他们由衷地道声“辛苦”。但是,给违停车辆贴罚单,绝不仅仅就是由于它们没有停在划好的泊位之内,而是因为这些车辆有可能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或者造成交通隐患。
而把车辆临时停在泊位之外,是否就一定会影响道路交通呢?显然,答案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
停在居民所在小区路边的车辆对正常的道路交通究竟有没有产生影响,或者产生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基本共识。希望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大队在执法方面能“温度执法”,很多城市都设立了限时停车泊位或临时性的夜间道路停车场,这种城市管理的人性化举措,既有效地缓解了居民停车难,同时又确保不影响道路的通行功能。比如设定规定晚上9点-早上7点可以临时停车,这样不仅缓解了周围居民停车难的问题,也更好的体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实践实干中赢得民心民意。
应该人性执法
现在找个停车位也挺难
违停就要贴!人人都这样 岂不是乱套了 占用全民所有的道路资源画个停车位就收费,有点与民争利的感觉!尤其是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画停车位,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如果停车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场,那完全可以收费。
请问观澜盛世南区的护华路,产权属于市政道路还是属于小区业主所有?也贴上罚单。 支持交警贴,并且要加大力度加派人手贴,连续贴一个月,乱停乱放现象一定会大为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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