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永修县三溪桥村,家中父母辛苦务农种粮,可是近日野猪每日都到地里去祸害,特求助!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jjxw.c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p><!----></p><p class="">本人家住永修县三溪桥村,家中父母辛苦种植水稻,近日却频频被野猪损毁,眼看庄稼就要收割却被毁,野猪为国家保护动物,不敢猎杀,只能求助政府领导给出解决办法,听说被野猪损毁的农田可以申请赔偿,请问怎么申请?</p><p><!----></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jjxw.cn/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i6Z" id="wcn_editor_css"/><!----> 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评估,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并且可以向政府询问有关野生动物损害赔偿保险,购买一定的保险,弥补庄稼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 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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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毁了庄稼可以得到补偿,补偿的主体是当地人民政府,具体的补偿部门和补偿标准,则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各个省份均有不同之处进行补偿。野生动物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野生动物数量和活动范围的扩大与人类原有的生产活动范围产生了一些冲突。面对这种“野猪伤田”的现象,村民们很无奈。因为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不能随意予以捕杀。
野生动物糟蹋庄稼会赔偿。受害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补偿。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区县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行政法原则确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和损失。对因野生动物致害进行补偿是当地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借故不予补偿构成行政不作为。 现在是野猪比人更重要:lol 接到诉求后,我县三溪桥镇立即派人前往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了解受灾状况后,我们采取了立稻草人吓野猪,在田地周围打桩等措施加以保护农田。目前,暂无受野猪侵害相关补偿政策,如农户购买了农田保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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