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更生 发表于 2023-2-19 21:21:30

捐献遗体身体器官,请问市政府部门如何联系帮助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jjxw.c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三十多岁了,真心为民服务</p>    <!----></div>            

运动 发表于 2023-2-19 23:50:12

找错门了

运动 发表于 2023-2-20 07:41:55

在当地的红十字会,或者医科大学,有专门的遗体捐献中心。
器官捐献流程:
一、报名登记。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可以到市级红十字会咨询)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二、捐献评估当前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三、捐献确认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四、器官获取。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
五、器官分配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六、遗体处理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恢复遗体原貌。
七、缅怀纪念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缅怀和纪念。

器官捐献最新的政策:
详情请咨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咨询电话400-010-6695。【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负责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

补充内容 (2023-2-20 12:33):
如果是健在、无任何病痛的年轻人,通常不到生命濒危阶段很多情况下是不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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