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交通违章,却被所在单位全单位通报批评...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jjxw.c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因为自己某次开车不小心违章了,被单位全单位点名批评,要求检讨,大家觉得合理吗?能接受吗?</p> <!----></div> 太好了 非常合理 真要这样就好咯,可惜这样的违章单位不会通报,芝麻大的事反而可能会。支持所有交通违章都全单位,全街道通报,这样才是真正的创建文明城市 开车有不违章的吗,出门到处都是电子抓拍? 我一宁波的朋友,1997年拿的驾照,之后开出租车,2006年自己购买了小车,2007年在象山办工厂,一直就没有过交通违章、也没有被罚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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