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九江公积金中心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jjxw.c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根据你们答复的政策</p><p> </p><p>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更好地支持住房合理需求,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提高,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双职工家庭80万元/户,单职工家庭40万元/户。考虑您夫妻一方在南昌铁路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方在九江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大南昌都市圈合作政策,可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执行,以双职工家庭进行申请。</p><p> </p><p>那么主贷人可以选择夫妻南昌铁路公积金存缴这一方吗?感谢!</p> <!----></div> 若可以,那是否可以以双方余额乘15倍数进行计算,同时互认双方存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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