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啦派大星 发表于 2023-7-10 10:08:58

【已回复】彭泽:劳动仲裁是为了谁?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jjxw.c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99"/><!--    付费贴--><p><!----></p><p class="">刚刚陪朋友去彭泽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朋友提前按规格填写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书里详细说明了拖欠工资等情况,提出了仲裁申请。但仲裁办就一女的在坐班,说这不行、那不行的,说要举证,光凭填的材料不行等等,态度很是不友好。这就奇怪了,以前看家门口同样申请的人都是这样操作的,怎么到了这就不行了呢?再说,正因为用工单位的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拖欠工资等才来申请仲裁,这些东西不都要仲裁委员会去核查核实吗?现在要申请人再去纠纷方举证可能吗?这不故意刁难人吗?彭泽县的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到底有没有点业务能力?她们的工作是为了谁?难道就是这么尸位素餐地躺平混纳税人的钱过日子不作为吗?</p><p><!----></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jjxw.cn/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r70" id="wcn_editor_css"/><!---->

O啦派大星 发表于 2023-7-10 10:09:32



九论小编 发表于 2023-7-12 15:04:25

关于网友反映彭泽劳动仲裁问题的回复 接悉网友在问政九江平台上反映“彭泽劳动仲裁是为了谁?”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7月10日上午9时,申请人与其友人前往我局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作人员在查看材料时,发现申请人仅提交两份仲裁申请书,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则告知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等,申请人友人表示无法提供证据,要求仲裁院为其找证据,工作人员再次告知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须本人提交证据等,待其提交证据及仲裁申请书等资料后方可为其立案处理。申请人还提到公司未缴纳五险一金,工作人员告知其补缴五险一金不在仲裁委的受案范围之内,社保补缴属于行政追缴可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公积金可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我局仲裁院办公室当时为一名工作人员坐班,另一名工作人员在局领导办公室汇报其他案件处理情况。二、处理结果(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工作规则》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一)仲裁申请书(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三)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四)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的通知》(赣高法〔2020〕67号)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未缴、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未缴、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告知劳动者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应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二)处理建议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时须在仲裁申请书中写明证据及证据来源等,同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除用人单位所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等。我局仲裁院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一次性告知书》中也已载明申请材料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原件、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2份。申请人可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关于五险一金,社保补缴属于行政追缴可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公积金可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维护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事项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仲裁委员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材料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按照被申请人数+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申请书需提交打印件,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所写事项内容清楚,后附申请书模板。2.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核对原件。3.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2份(按照被申请人数+1)。4.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系统查询企业信息1份。
温馨提示1. 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在仲裁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仲裁、恶意仲裁和滥用仲裁的行为,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违背诚信仲裁义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担仲裁不利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2. 我院不提供法律服务,如您需要法律服务,可向县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正规法律服务机构咨询。

天天888 发表于 2023-8-22 19:48:53

拜倒在楼主的小石榴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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