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房管所■你们是敲诈勒索的帮凶吗?
事情简述:濂溪区房管所
在2023年6月30日对我姐进行批评教育后,并写下保证书,且未再违规的前提下,
因为一个以敲咋勒索为目的的投诉“不好回复”
就威逼我姐全款买下公租房,或者收回公租房。
此事实名阐述人:周希希(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大树下社区居民)
我愿意为以下所有阐述内容的真伪性,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时间线:
11月24日
我接到我父亲电话:一位自称濂溪区房管所的领导,姓何【手机暂不公布】的先生,要求我姐全款买下怡和苑二期的公租房...
我父亲71高龄,叫我来回电协商处理。
(我姐孤儿寡母,丈夫逝世后便带着两岁儿子在九江艰难度日,后通过正当渠道申请了怡和苑廉租房,疫情期间难以生计,便外出打工,留幼子在浔随我生活)
随后我致电何领导,得知事由大概始末:
2023年初,我父亲为帮我姐贴补家用,把她的半产权房租给一名租客,租客看房子比较整洁,便要求签订一年租期,押金1200元,若提前退房扣押金,
租客租了两月,因工作调动退房,我父亲同意了退房。退房时我爸发现沙发被烫一个窟窿,一个窗户坏了等一些问题,于是就扣了他们1200元押金,
因此产生了不愉快,对方投诉到12345,要求房管所没收我姐的公租房。
濂溪区房管所在2023年6月30日联系到我姐,告知半产权房也不能租,对我姐姐进行批评教育,我姐姐也意识到错误,
濂溪区房管所李先生的要求下,我姐姐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出租。
在6月30日对我姐批评教育的5个月后的11月24日,
何领导说:对方投诉人反复打电话12345,搞得我们工作好为难,希望我们和投诉人进行沟通,化解矛盾。
我得知后,非常感谢和认可这位何领导的处理方式,于是立即致电租客(投诉人),
经过一番交涉,我问投诉人什么,得到的答案是:要赔偿3个月的房租(3600元),并退回押金1200元,【有录音】
我告知租客:你这属于敲诈,1200可以退,赔偿不可能。
对方在电话对我说:那好吧,那押金我也不要了,我用我的关系一定把你姐的房子没收。
随后我立即致电濂溪区房管所何领导,告知投诉人目的不纯,
何领导说:这个我不管,要么你们商量好,要么我们就按流程办事。
我得知流程是:收回或者全款买,于是致电我姐协商,并答应借钱给我姐应急。
11月27日
在濂溪区房管所何领导的指导下,
我父亲前往怡嘉苑58栋(可能有错别字)办理购房手续,窗口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
告知我父亲:你们只要不再租,何必一下拿那么多钱买,大家都不容易,何况还要借钱.....(可惜我父亲未能记下这位好心人的姓名),
随后我父亲把情况告诉我,我就叫我父亲先回来,不要买。
并立即致电濂溪区房管所何领导,这位何领导在电话里立马烦躁起来:谁说的呀?!他们不知道!我是他们领导,叫你爸爸不要走...
此时我沉默的了,大约有两分钟我一句话都没有说,仔细倾听着这位何领导的官威展现和教诲言论。
挂断电话,我致电12345,讲述始末后,我的诉求:房濂溪区房管所何领导不要逼迫我姐买!
隔日,濂溪区房管所何领导和我姐取得联系,告知我姐,房子要收回,并且抱怨我姐说:你弟弟还投诉我...!
12月4日
上午9:11分,我接到0792-8100725的座机电话,
一位女士自称是濂溪区房管所工作人员,致电来处理我11月27日投诉的问题,
经过一番交涉后,她要求我撤回12345的投诉【有15分钟录音】,
我说可以,但是希望不要逼迫我姐买房。
随后我致电12345,撤回了投诉。
12月12日
我从我姐姐处得知:濂溪区房管所告知她,房子还是要收回!
我重启12345投诉,理由:
1.我姐第一次出租的确不对,但濂溪区房管所在6月份对我姐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我姐写了保证书;
2.我姐在没有再次犯错的前提下,濂溪区房管所为什么在事情处理结束的5个月后再次来处理?
3.租客在电话中和我说的:我用我的关系一定把你姐的房子没收。难道就是你们改变最初处理的依据吗?
我的诉求依然是:房濂溪区房管所何领导不要逼迫我姐买!
12月25日
也就是今日,我姐告诉我:濂溪区房管所一位姓帅的主任打电话,要求买或者收回!
我突然想起12月12日的投诉并未得到任何回应,于是致电12345询问情况,
12345告知:投诉还在处理中,我帮您催办一下。
随后我致电这位帅主任,问为什么要逼迫我姐买?
帅主任说:因为你姐姐违规了!
我:你们已经批评教育我姐姐,也写了保证书,你们不能因为一个以敲咋勒索为目的的投诉,你们就要逼迫老百姓拿十几万去买!
我又把事情的始末和帅主任讲了一遍,并且询问帅主任,何领导到底是哪里的领导?
帅主任:他是我们同事,我也是接到这个投诉,和你姐姐沟通一下,要不你打8100725问具体情况吧。
我从电话中能感觉到帅主任乃于情面的无奈!
我致电8100725,称找何局长,接电话人员一分钟后告诉我:他现在不在位!
傍晚17:03分,我8100725的来电,我听出来是12月4日要我撤回投诉的那位女士,
她告知我:我们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要收回你姐姐的房子。
我问:为什么?
她:因为根据管理条例,你姐违规了!
我:你们已经6月30日处理了,
(ps:前几日,当初处理人李先生和我姐姐联系说:这个事情我不是已经帮你处理完了吗?谁还在扯这个事?我姐姐告知是何领导,李先生说:我来了解一下...)
她:当时只是处理了,并没有处理完!
我:你要对你说的话负责人,6月份你们处理完,并且回复了12345,如果你们没有处理完,哪里来的:再次?多次?
她:我们所里是有 批发教育处理方式,也算是对初犯者的一种维护,当初没有从重处理......
我:哦,那你的意思是:因为一个以敲咋勒索为目的的投诉,我们在没有再次违规的情况下,你们现在要从重处理是吗?
她:也不叫从重处理,应该叫“按照规矩办”吧!
......【有20分钟录音】
濂溪区房管所的工作人员,你们要从重处理的理由是什么?
你们六月份的处理是按照你们所里的流程办事,目前为止你们工作并没有犯错!
如果你们想成为“敲咋勒索”的帮凶,改变五个月前就完成了的处理方式,来从重处理我姐!
那你们能做到所有的“批评教育”都改成“从重处理”吗?
此事告一段落
此事已得到濂溪区房管所帅主任的多次电话沟通,
帅主任最后要求我:相关投诉给予满意答复,剩下的事情他来解决。
帅主任虽未正面承诺不再扯首次违规之事,但是相信这位领导不会再做出尔反尔之事。 此事得到濂溪区房管所帅主任的口头承诺:相关投诉给予好评,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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