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护身 发表于 2024-3-11 11:31:14

建议政府在路边设置流浪猫食屋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jjxw.c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502"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502"><!--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 class="">&nbsp; &nbsp; &nbsp; 一座城市对待动物的态度,体现了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现在人们生活好了食物也多了,每次吃不完的肉类就直接倒入垃圾桶感觉很浪费,如果可以给猫猫狗狗提供吃食也挺好的。流浪狗还好可以被人带走放进动物收容所,流浪猫就需要自己寻找食物,如果吃不完的剩肉去投喂给它们也挺好。把流浪猫食屋设在马路边不影响市民的生活,有爱心的市民不远万里也会去放食物,为了食物的安全可以设置计量标志,满了就不用投喂!图纸如下:</p><p class="qf_image big noneditable" contenteditable="false"><img src="https://pic.app.jjxw.cn/forum/20240311113015front1_0_430703_FlbwiCHxoUfPV9SxZW6t6L7O6QNg.jpg?watermark/3/text/QOWkp-Wkp-aKpOi6qw==/fontsize/400/dissolve/80/gravity/SouthEast/fill/IzM2MzYzYQ==/font/5b6u6L2v6ZuF6buR/dx/10/dy/5/text/SUQ6NDMwNzAz/fontsize/400/dissolve/80/gravity/SouthEast/fill/IzM2MzYzYQ==/font/5b6u6L2v6ZuF6buR/dx/10/dy/-20" alt="" width="1031" height="800" data-qf-origin="forum/20240311113015front1_0_430703_FlbwiCHxoUfPV9SxZW6t6L7O6QNg.jpg?watermark/3/text/QOWkp-Wkp-aKpOi6qw==/fontsize/400/dissolve/80/gravity/SouthEast/fill/IzM2MzYzYQ==/font/5b6u6L2v6ZuF6buR/dx/10/dy/5/text/SUQ6NDMwNzAz/fontsize/400/dissolve/80/gravity/SouthEast/fill/IzM2MzYzYQ==/font/5b6u6L2v6ZuF6buR/dx/10/dy/-20" /></p><p>&nbsp;</p>    <!----></div>            

运动 发表于 2024-3-11 16:29:15

猫和狗的生活方式完全不一样,警觉性也不同:狗流浪的时候会找一些比较靠近人的生活圈子、比较能接受人们的投喂,继而引发出一些诸如流浪狗咬人,流浪狗被大肆捕杀等事件;猫只在自己觉得安全的地方找寻食物、休息,猫的活动范围非常宽广,晚上能在方圆几公里范围内活动,如果食物来源能保证,它们更愿意去远离人烟的地方捕猎,养过宠物的人都明白,猫的性格不是像狗那样依赖人,它只是把人当成玩伴,玩舒坦了就会离开,猫的生活方式并不需要人们的干预。
猫是独居动物,成年的猫咪更习惯独来独往,一般不喜欢扎堆,而且猫是夜行动物,在白天它们更愿意将自己隐藏起来养精蓄锐,以保证晚上有更多的精力出来捕猎。狗更倾向于群居生活,并且是白天出来寻找食物,所以与人的接触更多,比较容易投喂,自然矛盾也更多。

基于此,想在不影响人们的马路边设置猫食屋投喂猫想法很好,但不现实,除非你很有耐心、能找到流浪猫愿意逗留的场所。


对流浪猫不够了解的人,常会因为善意去抚摸和喂食,但是这些行为其实是在“驯养”它们,使它们信任、依赖人类,而失去独立性。如果做不到每天定时定点喂,就不要去喂了,因为猫会一直在那等你。而且,你不要心那么大,想要喂那么多只猫,你是喂不过来的,你就保证把一只猫吃饱了,就很好。面对那种亲人的流浪猫,想要喂它,喂之前需要思考:你能否做到每天定时定点喂猫呢?
投喂流浪猫不能凭借一时热心,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旦喂养,就有一堆其他事情需要去考虑。

运动 发表于 2024-3-14 20:18:29

院里有个流浪猫喂食点 居民不堪其扰 社区人员……
2021-08-11 09:27呼和浩特新闻网官方账号
很多小区里都有流浪猫,天气炎热,流浪猫到处流窜,深夜叫声刺耳,有些爱猫人士设置的喂食点儿更是异味儿明显,这也引发了居民之间的矛盾。在团结小区西区一栋居民楼的墙边,常有爱猫人士投放一些鱼类内脏用来喂猫,楼里的很多居民对这种行为很有意见。
团结小区西区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一到夏天,每当走到楼前的健身器材旁边就能看到残羹剩饭和鱼的内脏,而且气味异常难闻。健身器材是给大家锻炼身体的,老人和孩子都喜欢在附近活动,但这个流浪猫喂食点儿影响了环境。因为经常有人往这里放置食物,时间一长吸引了不少流浪猫来觅食并在此停留。半夜里,流浪猫发出阵阵凄厉又刺耳的叫声,听起来浑身不舒服,让人难以入睡。她听说几天前有居民带孩子在这儿玩,家长还被流浪猫抓伤了。她认为小区是公共场所,不应成为流浪猫的栖息地,爱猫可以将流浪猫带回家喂养,建立在扰民、破坏环境基础上的爱心并不是真正的爱。
8月5日,记者来到团结小区西区,看到一栋楼的健身器材旁边有一堵六七十厘米高的矮墙,矮墙上放置着一个装满鱼内脏的一次性饭盒和一个盛满清水的小水盆,异味儿的确比较明显。一位居民对记者说,他们这栋楼附近还有一个菜市场,蚊子、苍蝇特别多。经过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大环境好了, 但是菜市场的一个商户经常往这里放臭鱼烂虾喂流浪猫,导致楼前臭气熏天,流浪猫还抓伤过人。不过,采访中也有居民认为关爱流浪猫是“善举”。
爱猫固然是一份好心,但是这些鱼内脏散发的异味的确给居民带来了烦恼,也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环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记者和居民一起联系了社区网格员张丽华。经过现场查看,网格员联系物业保洁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保洁人员表示每天都会到这里查看,发现类似情况及时清理。
喂养流浪猫是一件很有爱心的事,但也容易导致流浪猫聚集到附近,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对此,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关爱小动物要用妥善的方法,比如联系动物保护组织把它们带走,让关爱更有温度。(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张秋焱)

运动 发表于 2024-3-14 20:44:34

投喂流浪动物本是善心之举,但形成长期、固定的投喂习惯后,流浪动物与投喂人之间会形成实质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投喂人对于其喂养的流浪动物造成的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上南花苑小区有人反映小区里爱心人士在楼顶安置流浪猫,这也导致经常会有猫半夜四点准时在楼顶鬼吼,打扰到附近的两位老人,睡不好觉。

对于性格好又黏人的流浪猫或者遇到刚出生的小奶猫,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最好办法是尽力帮猫猫寻找领养家庭

运动 发表于 2024-3-19 16:29:32

男子吴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吴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诉至法院。
3月19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肖某于赔偿原告240198.20元;被告羽毛球馆所在公司对被告肖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羽毛球馆所在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肖某追偿。
原告索赔35万余元
原告表示,2023年4月20日,自己与几名同事一同至被告某某公司经营的位于上海闵行区的一家羽毛球馆打羽毛球。原告在后场准备跳起接球扣杀,落地时右脚踩到了猫肚子上,致摔倒受伤。后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经了解,被告肖某是某某公司的员工,场馆中的猫由肖某饲养。
原告认为,某某公司经营的羽毛球馆是收费的,其作为羽毛球馆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肖某是猫的饲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两被告应对原告所受伤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律师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鉴定费,共计351062.72元。
被告辩称投喂者不能对猫管控支配
某某公司辩称,事发当日,原告是在单位组织下进入其场馆打羽毛球,但现场并没有猫,也没有看到原告是踩到猫以后受伤。猫是很灵敏的动物,很难相信原告会踩到猫。对原告的受伤原因存疑,不认可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外,即便原告所述属实,其进行体育运动本身也负有注意义务,且其是在单位组织打羽毛球的过程中受伤,应当算是工伤,适用填平原则。
肖某辩称,其系某某公司的员工,事发当日不在现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受伤和猫有关。原告所述的猫也并非其饲养,即便有投喂流浪猫的行为,因投喂者不能对猫管控支配,也不能认定属于饲养人。因此,其不是共同侵权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本案不存在法定连带赔偿的情形。此外,原告因剧烈运动产生的身体损害,本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裁判动物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依据多名证人的陈述,法院认定原告受伤原因为在打羽毛球过程中踩到猫所致。依据查明事实,猫为肖某饲养。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原告要求肖某承担赔偿责任,该院予以支持。某某公司作为羽毛球馆的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场地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其疏于管理,未尽其安全保障义务,致原告在打羽毛球过程中于运动场所踩到猫而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被告肖某于第二次庭审时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系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24年2月2日,法院依法酌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肖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46550.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0元、营养费4200元、护理费6300元、残疾赔偿金16806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800元、鉴定费285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240198.20元;
被告某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上述第一项被告肖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某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肖某追偿。

天涯情 发表于 2024-3-23 09:57:03

没有必要,小动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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