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敏 发表于 2024-3-26 16:46:54

【已回复】分类垃圾桶设置不合理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jjxw.c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503"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503"/><!--    付费贴--><p><!----></p><p>联发新旅君悦江山小区16栋的分类垃圾桶设置不合理。具体如下:</p><p>①离住户近。</p><p>②楼栋的两侧都有空地,而分类垃圾桶设置在楼栋正中间,正对住户的房间,且没有绿植遮挡很不合理,开窗就看到垃圾桶。</p><p>&nbsp;</p><p>诉求:希望把分类垃圾桶移走,设置在楼栋的两侧。</p><p class="qf_image big noneditable " contenteditable="false"></p><p>&nbsp;</p><p><!----></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jjxw.cn/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jWW" id="wcn_editor_css"/><!---->

九论小编 发表于 2024-4-7 15:44:41

关于“联发君悦江山小区16栋的分类垃圾桶设置不合理”问题的回复 问政九江平台:关于网友在九江论坛反映“联发新旅君悦江山小区16栋的分类垃圾桶设置不合理”问题,八里湖新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核查情况新区住建部门向君悦江山小区物业调取小区原始规划平面图,显示小区16栋楼房前确已设置有垃圾分类点。1.该处垃圾分类点是基于小区整体情况作出的原始设计规划并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并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自行设置,而根据现场情况,该垃圾分类点距离投诉人房屋超过10米以上,不会产生实质影响。2.按照现行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装配式垃圾分类点的选址变更无需办理规划变更手续,但其中涉及单元楼栋的相邻关系的,可以采取社区自治方式统筹处理,由业主代表或小区所属社区牵头,向利害关系业主征求意见,针对“是否变更移除”及“新的变更地点”两个事项进行投票决定,如选择同意的利害关系面积及户数超过利害关系总面积及户数的三分之二,则可以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小区进行变更。二、处理结果新区住建部门已将该事项的处理意见告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如该网友采取发起利害关系人投票通过了移除及变更选点事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配合业主进行移除并重新设置。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可拨打0792-3906623联系八里湖新区住建城管局。 2024年4月3日

运动 发表于 2024-3-26 23:36:28

本来就是一种形式

补充内容 (2024-3-27 07:09):
为的就是政绩表功照片上有生机,多么的愚蠢行为!!!!!

我要签到第一名 发表于 2024-3-27 01:10:52

运动 发表于 2024-3-27 12:00:57

真要做到垃圾分类,仅仅凭几个所谓分类垃圾桶是远远解决不了问题,这得从国民整体素质下大力气的宣传,有时候或许还得加上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再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方能达到的。

运动 发表于 2024-3-27 22:58:02

垃圾分类,被称为“最难推广的一桩小事”。放眼望去,许多城市已与垃圾分类缠斗近20年,十八般武器都用上了,结局依然“难解难分”。
源头上垃圾减量,需培育新的社会文化心理,这也是让全社会齐步走的关键。制造垃圾是人格结构中本我的表达,而减少垃圾并分类回收是个体完满人格的表现。
有的社区保洁员为了清运垃圾时自己省力,平时总是只打开四个垃圾桶中一个的盖子,居民若要分类投放,就要自己打开其他垃圾桶,这种看似微小的“不便”就阻止了很多人的分类投放。相反,我们应该为垃圾分类者提供足够的便捷。例如,社区垃圾站安装一个便民洗手池,就可以让人们不因害怕弄脏手而将盛放厨余垃圾的塑料袋一并扔进厨余垃圾桶。
环境特征可以告诉人们在该环境下什么才是适宜的行为,即告诉人们与环境要求匹配的行为规范。例如,环卫人员每天把垃圾桶擦得锃光瓦亮的,就是在告诉人们要爱护环境、准确投放垃圾;反之,哪怕只有少量垃圾被随意丢弃在垃圾桶附近,这似乎在暗示其他人也可以这样做。
丹麦的哥本哈根市开展的一项试点研究发现,在人行道上画上引至垃圾箱的脚印可以鼓励路人减少乱扔垃圾的行为。我们在整个垃圾管理的全流程中,尤其是垃圾桶和垃圾站的设计中要善于使用这类环境线索,暗示人们做好垃圾分类。

做好垃圾分类是现代公民的行为规范,是作为某城市的居民的身份象征,我们在宣传中要将垃圾分类行为作为我们所认同群体的身份象征。垃圾分类走进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甚至成为下意识的新时尚,以“分”为荣,以“不分”为耻,不但环境洁净了,良好的自律精神、消费习惯和环保意识也会进入我们的集体意识。

为了做好垃圾分类,清运人员要对分类的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将不同的垃圾分别搬运到不同的处理中心集中处理,而不是只用一个车又再一次把老百姓已经分类好的垃圾混装、这是严重不尊重自己的表现,更是对他人良好行为的亵渎!
垃圾分类不能只图表面光鲜,置居民生活于不顾,更不能阻塞居民原本正常的生活空间。

敏敏 发表于 2024-4-8 20:27:50

关于上述回复1提到的垃圾分类点距离10米以上,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我想请问一下,非要臭气熏天才叫有影响?花上百万买个房,开窗就看到垃圾桶,这不是影响?早上六点以前垃圾清运,叮叮当当的响声不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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