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论坛发帖讲述带娃去打狂犬疫苗经历,反映医生服务态度差问题,详见:
请相关部门处理浔阳区疾控中心狂犬病疫苗接种态度差的医生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浔安社区卫生服务站接种门诊作出回复:
您在九江论坛反映的“浔阳区疾控中心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生态度差”的问题我们已收悉。
首先需要与您说明的问题是该接种门诊为浔安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接种门诊,只是设在浔阳区疾控中心院内。
其次关于网友评论中“非开放性伤口不需要接种免疫球蛋白”的说法有误,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中明确规定:“发生在头、面、颈部、手部和外生殖器的咬伤属于三级暴露”。三级暴露处置:“1.处理伤口;2.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3.注射狂犬病疫苗。”我们处置是规范的。 就您反映的问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经组织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根据在服务过程中,当事工作人员责任大小,我们作出如下处理:
1、对2021年1月6日、7日两天当事工作人员共5名取消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
2、对主要当事两名工作成员及在场值班门诊主任扣发当月绩效。
3、对2021年1月6日、7日当班另两名在场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半个月绩效。
感谢您对我们的监督,我们将以此问题为教训,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为全区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