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21、22号令要求,日前,濂溪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开展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有的医疗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流于形式,存在部分出入医疗场所人员未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消毒记录不规范等行为。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持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省委、省政法委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濂溪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必须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1号和22号的规定,要对医疗场所进行消毒并认真记录,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工作人员和出入医疗场所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对于未落实防控措施的,责令暂停营业并关停整改。目前,该区卫生监督执法局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法律法规对长虹妇产医院给予警告处理,对濂溪康达综合门诊部和淦中辉中医诊所给予停业整顿处理。
下一步,濂溪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将继续加强辖区内所有医疗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检查,将每一项工作层层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及时堵住各种漏洞,补齐短板弱项,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