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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昨天刚刚过去
年味也越来越浓
可有些人还抱有侥幸心理!
前不久发布了禁燃工作的公告
这不,就有“小伙伴”
视而不见!
2月3日晚23时许,秀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下桥里安置小区内,邹某正在燃放鞭炮,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
根据《庐山市贯彻执行(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邹某予以行政处罚。
少几声“噼里啪啦”
多一份安全保障!
公安机关提醒:
春节即将来临,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不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创建美好的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 来源:庐山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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