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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必究!即日起至4月30日,九江实施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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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5 16: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当前我市久旱少雨、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森林防灭火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森林火灾,维护林区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发布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森林防火区

三、禁止内容: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和玩火;

3.禁止未经批擅自炼山;

4.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时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向九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0792-8221201,森林火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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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中九江、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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