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西中城祥生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贵公司开发的祥生中城•君临府小区7#、 8#楼的业主,按照贵公司的交付通知书在规定交付时期(2021年 1月15日至2021年1月24日)进行了交付流程。由于在交付过程中我们发现该小区的楼层层高、绿化率、人车分流规划、消防验收标准、连廊高度等与楼盘销售期宣传不符且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交付条件,大部分业主选择暂不收房。
在交付过程中,不少业主实地验房后,对套内面积有过疑惑,但因贵司在交付期间公示了由永修县亚兴房地产测绘公司出具的《房屋分层分户实测明细表》,其中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与合同无误差,我们便未曾以该问题向贵公司提出异议。但在2021年2月6日有业主于交付中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处发现张贴了由该测绘公司发布的《更正声明》,内容提出祥生中城•君临府小区7#、 8#楼每一户的套内实际面积均比合同中套内面积少了5.4㎡,按该声明计算出7#、 8#楼一单元01室二单元02室其套内面积误差比约为:4.77% (5.4/113.28),7#、 8#楼一单元02室二单元01室其套内面积误差比约为:4.78% (5.4/112.98),面积误差比绝对值都超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3%,同时与购房时宣称的公摊面积约19%不符。且从销售时至办理交付期间从未告知相关业主套内面积存在巨大差异,仅处于非正常交付期间,没有业主入住情况下,在物业服务中心张贴该测绘公司的《更正声明》以拖责。根据贵公司以上行为,我们合理认为贵公司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存在违约及欺诈行为。且众业主对永修测绘公司作为第三方的独立性及公正性持怀疑态度,必要时众业主有权另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测绘公司重新测量。
鉴于以上事实,为维护众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2种解决方案。
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及利息。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联名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限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对上述问题进行答复。望贵公司妥善处理 如逾期未答复,众业主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2021年2月7日
这是我们业主给开发商的联名书,但是开发商迟迟不给正面答复,业主维权艰难!希望媒体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为百姓伸张正义,为百姓维护一个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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