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庐山市一市民骑共享电动车到目的地停车后因一时疏忽,未确认还车和支付车费,结果车辆一直处于通电使用状态,被人免费骑行了一阵子,还白白损失了近十元车费。
当晚19时左右,笔者在庐山市南康镇匡庐路南段人行道上发现停在那的一辆黄色共享电动车前后车灯、车把通电指示灯都是亮着的,疑似有人骑行后忘了还车。这时,一位路过的中年男子也发现了这个情况,只见他没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开锁,直接跨上车将车骑走了……四五分钟后,当笔者怀疑那名男子是不是想盗车,打算报警的时候,那名男子骑着刚才那辆车又回到了当初的停车地点,他笑着说估计是有人还车没有确定成功就走了,他也不是想把车偷走,仅仅是为了去趟超市而已。
夜幕下,那辆共享电动车的前后车灯就这样一直开着,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为了防止再发生意外,给那位疏忽大意的车辆使用者造成更大损失,笔者边守在那辆车旁,边将情况发到附近的两个居民微信群里。有市民表示这种情况自己也遇到过,因为手机网络问题,当时以为已经成功还车,就匆匆离开了,大概50分钟后,收到客服短信才知道这期间一直在计费,重新点击还车、付费才解决了。
当晚20时许,那辆共享电动车一直亮着的前后车灯、车把通电指示灯都熄灭了,估计是微信群某位市民重新确认还车,完成支付了。笔者用手机美团app 扫了车身上的二维码,提示已经可以正常使用。
在此提醒市民,使用共享电动车前一定要注意检查车辆状况,仔细阅读车辆使用规则和收费标准,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锁并在平台服务页面确认关锁是否成功(一般而言,车锁会发出相关的提示音提示已经关锁成功)。根据服务协议,车辆只有被关锁成功才能被下一位用户正常计费使用,否则车辆将会处于被持续占用的状态甚至失窃。如果未能成功关锁,请保管好所使用车辆并立即致电客服,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妥善处理措施。在车辆车锁不存在故障的情况下,因使用者原因不上锁或者未成功履行还车手续,而造成车辆失窃、损坏的,应赔偿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