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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在前面一点,心想着离家近,就喝了一点点酒,应该查不出来,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3月3日,一名在龙开河路问手传奇路段被查出酒后驾驶的轿车司机懊悔地说道。
当天20时30分许,一辆车牌为赣G08XX3的小型轿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司机将车停靠在距民警设卡100米左右的位置,这样的诡异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特别注意,隧上前询问。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蔡某某称没有携带相关证件,也不告诉民警真实身份信息,拒绝配合民警正常工作。随后,民警经过一番沟通后,核实了该驾驶人身份信息。随后,经呼气时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仅仅20分钟后,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车牌为赣G07XX8的轻便摩托车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拦下。经呼气时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第二大队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蔡某某、杨某某分别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据统计,当晚共检查过往车辆50余辆,查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5起。
“酒后不驾车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可是还是有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我们也希望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第二大队民警温馨提示。
(王强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张倩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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