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广电全媒体 记者蒋飞
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月嫂市场日渐火爆。近日,市民投诉九江一家月嫂中心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把自己给气得够呛。
3月中旬,陈先生喜得二胎,通过58同城找到“安宝月子中心”,以8800元/月的价格聘请了一位月嫂。通过微信沟通后,双方签订了电子合同,陈先生当时也支付了一笔2000元的押金。 市民陈先生:“我老婆3月12号生的小孩,15号左右回到家,当天一个姓沈的月嫂就到我家来了,月嫂当天下午就好像不太用心照顾小孩和我爱人,对待小孩的态度是非常敷衍,到了半夜的时候小孩醒了,就不断地要我爱人去哺乳喂奶,而自己在旁边呼呼大睡。” 陈先生认为这位月嫂很不专业,于是第二天陈先生跟安宝月子中心联系,要求更换月嫂,而对方却表示,陈先生一家人很不好说话,其他月嫂都不愿再来。 市民陈先生:“那我就跟公司说,你就按合同要求来,实际她只做了一天的事,我还跟公司说我愿意付两天的钱,其它你就把两天以外的钱退给我,公司不愿意退,说是因为我们无理取闹违约了。” 对方的这种答复让陈先生很是生气,因为合同约定,聘用期内如果对月嫂不满意可以进行更换,直到满意为止。 市民陈先生:“协议上已经有了,她发了一个简介合同给我们,我们也按合同要求加了几条,然后他在微信上也同意了,我希望全额退我的押金。” 记者在陈先生提供的电子合同上看到,合同第二条明确注明,丙方(月嫂)经甲方(陈先生)面试合格后,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月子中心)支付定金,其中包含丙方的三天试用工资,使用满意之后,甲方将劳务费余款打到乙方账户。
那么,对方为何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针对此事,记者随后根据陈先生所提供的位置来到了八角石原肉联厂附近,往返寻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这家“安宝”月子中心,随后打听到的情况让记者很惊讶。附近商家告知记者:“他没多长时间就关了门。” 记者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安宝月子中心工作人员唐女士的号码,电话采访了解到,原来店老板家中发生点意外所以店面关掉了,而对于陈先生的投诉,唐女士表示,陈先生当时不满意,她也进行过沟通,愿意帮忙更换月嫂,但陈先生表示不再需要,之后除去月嫂的两天工资加上合同注明的一项剖腹产条款加收300元,剩下的已经退还了1000元,有转账记录为证。“扣了两天月嫂的工资退了1000块钱给他,他说可以。” 截至记者发稿前,双方表示已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