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停止九江洋街项目违规违法建设的通知
九江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发现,由你单位投资建设的九江洋街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违法违规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七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三条的规定。且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设单位未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周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开展监测,已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转交周边居民关于该项目违规施工导致房屋裂缝的投诉件;施工单位支护桩施工过程中未对周边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开展监控监测及安全隐患排查;施工主要干道未硬化,大量裸露土方未覆盖,现场覆盖材料不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经常性不能到岗履职。
针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市建筑安监站于4月28日下达了《关于责令九江洋街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停止施工的通知》(九住建安监〔2021〕16号),并于4月29日约谈了相关责任主体负责人。
现再次要求你单位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下,立即停止九江洋街项目的施工行为,待相关法定报建手续办理好后,方可复工。我站定于2021年6月30日17点,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会议室约谈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持A证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九江洋街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九江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