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八里湖新区发布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政策,八里湖新区各学校今年招生范围按照去年原有学区不变。
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九江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在八里湖新区小学就读的辖区内儿童需在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且户籍地、居住地、不动产(房产)三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不动产权(房产)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述四项证件到所属学区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相应民办学校登记、报名。
残疾儿童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自行申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凡是在八里湖新区内务工的,并且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在八里湖新区缴纳入学当年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需要在我区就读的,凭不动产权(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务工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述五项证件到八里湖新区文化旅游和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登记,由区文化旅游和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凡是在八里湖新区内经商的,且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区就读的,凭不动产权(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营业执照、企业完税凭证、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述证件到八里湖新区文化旅游和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登记,由新区文化旅游和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八里湖新区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或其他部队现役军人户籍、不动产权(房产)在八里湖新区,其子女入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新区文化旅游和教育体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予以适当安排。
房屋征收人员子女入学。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八里湖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的网点布局完善有一个过程,不可能短时间一蹴而就,目前调整学区的时机还不成熟。为此,八里湖新区各学校今年招生范围按照去年原有学区不变。即原有老的楼盘学区保持不变,近两年新交付的住宅小区暂不划定学区(主要是基于新区很多楼盘还处在建设过程之中,新区学校网点布局也还在逐步完善,无法对新楼盘一次性划定学区),采取满足原招生范围学生就读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多校联动,随机派位(摇号)入学的形式就读,确保每个新区符合就学政策的学生都有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