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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规定,永修县人民医院实行“一患一护理”,规定只能由一名护理家属进入病房。因为不理解规定,一名患者的儿子情绪失控和护士发生纠纷。今日(8月15日),永修县公安局化解一起医患纠纷,并依法对王某进行了训诫。
8月15日11时许,永修县公安局涂埠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报警,称在永修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发生医患纠纷,需要民警处理。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为了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民警将纠纷双方带至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询问当事人,了解到王某的父亲病危在医院住院治疗,王某带领数名亲属正欲前往病房探望时,因其违反医院疫情期间“一患一护理”,只允许一名亲属进入病房的防疫规定,被值班护士皮某发现并制止。王某不理解该项规定,情绪激动,动手将护士推开,执意要带人进入病房,因此发生纠纷。
民警对王某不遵守医院规定,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王某对自己鲁莽的行为深感后悔,向坚持原则,认真履职的护士皮某当面赔礼道歉并取得皮某的谅解,考虑王某还有病危的父亲需要照顾和真诚的认错态度,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进行了训诫。
永修公安提醒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全国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
(一)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的要求,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二)依法惩处聚众滋事等扰序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坚决果断依法制止,对挑头和主要人员要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他聚集人员要加强教育,并对其个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掌握。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守住法律底线,坚决不得纵容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医院及周边巡逻防控。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医院,加强医院及周边的秩序维护工作,要进一步调整警力部署,加大公开力量的震慑力度。警力相对薄弱的基层公安机关应发动治安积极分子、医院周边商贩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医院的巡逻守护,切实维护医院周边秩序,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为医院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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