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求公示: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2) 要求对已收取的证件代办费进行退费,已交的业主每户 490 元。融创需配合业主办 证相关资料进行盖章。
(3) 要求对已收取的物业费进行退费,每户按季度、年度额度不同进行相应退费,直至 通过物业承接查验才能开始收取和计算物业费;
(4) 停车场未通过验收,就提前交房,属于违约,截止业主提出维权诉求仍旧未施工完 成,存在逾期交房情况。
(5) 多数业主对房屋质量交付不满意,多处存在空鼓,部分业主则未签字,但在“融创 华中集团公众号”云交付里面显示业主本人已签字。说明存在违规交房现象。
(6) 融创通知 2021.7.16-22 交房,但 7 月 20 号住建局就下发整改通知书、8 月 5 号又再次提到融创违规交房,说明融创不具备交房条件,存在欺骗业主行为,要求得到相应违约赔偿。违约赔偿,应从正式通过交房验收后开始计算,要按合同规定的万分之二支付延期交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