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返程 切勿把水玩! 据了解,经均禾街综治维稳中心组织调解后,双方就死者的善后赔偿问题自愿协调,目前已经达成一致。律师:馆方与家长均对孩子有保护义务。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泳馆作为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有义务保障游泳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子女游泳时没有履行好照看义务,对此存在过错的,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家长或看护人,决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或开放的水源边。家长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疏忽。以下8个儿童溺水防护要点,家长们要牢记! 1. 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2. 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3. 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4. 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5. 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6. 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7. 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8. 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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