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电话响了,我就在路边停下来接电话,没想到会受到这么重的处罚,下次再也不敢了!”
4月2日 在九江城市快速路上 一男子如是对执法民警说道
该男子因违反4月1日起施行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据悉,这是该新规实施后九江开出的首张“9分罚单”,也是江西首例因在快速路上违停而被记9分。
当天11时59分,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城市快速路巡逻,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处,车辆没有打开双闪灯,也没有摆放任何提示标志。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后,发现轿车驾驶员正坐在车内打电话,于是告诉对方车辆停在快速路上十分危险,并让其跟随警车先驶离快速路,再接受处罚。
在引导司机从匝道口驶下快速路后,民警向驾驶员询问缘由,驾驶员表示临时有电话来了,自己也没多想,便停在路边接听电话。
“城市快速路上车流多、速度快 在这里违法停车 很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 更何况人还坐在车内”
在处罚的过程中,民警还向驾驶员普及了新规的处罚条款:自4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新制定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
据介绍,而在该新规实施之前,驾驶员一旦在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则按照一般道路违停进行处罚,即罚款200元不记分。
最后,该男子表示,此次受罚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
非紧急情况,切勿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如遇交通事故,请在车后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来源:江西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