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庐山市人民法院收到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执法公正”的锦旗。原来,送旗的30余名当事人均在庐山市某楼盘购买商品房,与楼盘开发商、物业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院高度重视,优先执毕此涉群众案件,为胜诉当事人们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买房时,合同上写的明明是108.34平方米,验房时,只有105.43平方米,这足足少了2.91平方米啊,相当于我多付了11318元!”业主李女士道出了她与开发商合同纠纷的详情。 另一位王先生则是与楼盘聘用的物业公司发生纠纷,“交房时,我向物业一共缴纳7962元,包括:房屋专项维修基金6962元,这笔钱物业告诉我是代收转交给相关部门,装修保证金1000元,装修未违规并完善手续后6个月内全额退还给我。”王先生装修完好几年了,物业不仅没有把保证金退给他,维修基金也转交无果。 庐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多轮实地走访调查下,发现该楼盘开发商即将有一笔租金收入并扣划到位。由于经营不善,该楼盘开发商在银行的大额贷款未清偿,但涉群众系列案涉及金额相对较小,租金按债权比例受偿难以解决群众问题。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积极沟通,努力协调,给大债权人释法明理,成功取得申请人认可,将涉群众的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完毕,30余名当事人也已收到开发商、物业公司的退款。(汪志伟 九江日报全媒见习记者 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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