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机动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城区启用两处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十日。
1、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区政府红绿灯路口(东向西和西向东方向)
2、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人民路红绿灯路口(东向西和西向东方向)
来源:九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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