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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起至12月底
九江公安交警在中心城区
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全媒体进行曝光
现对部分交通违法案例
进行第十四批次曝光
2022年7月12日7时48分许,当事人李成希(身份证号:3604212001****0018)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柴桑北路万客汇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3日9时48分许,当事人沈伟(男,身份证号:3604291995****2714)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新五中怡康路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3日10时2分许,当事人周凤君(男,身份证号:3604291971****0375)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新五中怡康路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来源:九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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