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迁户口时,发现自己和父母无法以“父母投靠子女”流程迁到一起。原因是之前我家户口和伯父家在一起,户主是伯父,故户口本只体现了我们各自与伯父的关系,我与父母的关系则在户口中没有体现。
派出所办事人员告知,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方可办理投靠。但我是1992年出生,当时并没有统一的出生证,仅有一个手写的出生证明(且父母姓名误用了近音字),派出所不予认可。当时出生的医院(当年在十里的三医院,全名不清楚)也早已合并搬迁,不知去哪找相关档案。
现在想求助有没有办法补办出生证明?或者有没有其他流程,补齐户籍系统里的父母子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