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一)在城区就业的务工人员 (在濂溪区给老板打工的)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务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并要求负责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
4.企业出具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和工资表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并要求负责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以及务工人员本人近三年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原件;
5.外县户籍务工人员,须提供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间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城区创业的务工人员 (在濂溪区自己开店的)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外县户籍创业人员,须提供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间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回复。后续有疑问可咨询濂溪区教育体育局就学咨询电话:0792—8170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