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消费券面额:设置1000元和2000元两种面额购车消费券(4)申领方式:2022年7月1日后在浔购买全新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并在浔上牌(以购车发票和上牌信息时间为准)的消费者,以个人申报的方式,先到先得,申领对应的汽车消费补贴,进入“我的浔城”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将对应购车补贴通用消费券配置至购车消费者支付宝账户,购车消费者通过支付宝指定页面领取通用消费券。(购车消费券申领咨询电话:0792-8238998;15870865005)(5)申领规则: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全新燃油车、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购车价格为10万元-20万元(不含)以内,消费券券包内包含单笔消费满100.01元减100元通用消费券10张;购车价格为20万元以上(含),消费券券包包含单笔消费满100.01元减100元通用消费券10张,单笔消费满200.01元减200元通用消费券5张。消费券最终核销面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不重复享受该政策。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全新燃油车、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予以享受购车补贴。购车补贴消费券,不找零、有效期截止2023年1月31日,逾期作废,不予补偿,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2、加油、餐饮和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
(1)发放时间及票券有效期:
(2)费用总额:加油券400万元、餐饮券300万元、零售百货家电券300万元,合计1000万元。第1-2轮发放总额60%,第3轮发放总额20%,第4轮全额发放剩余金额。
(3)消费券面额:加油券电子消费券设有满400元减100元加油优惠券20000张,满200元减50元加油优惠券30000张,满30元减10元加油优惠券50000张;餐饮电子消费券设有满600元减200元优惠券5000张,满300元减100元优惠券10000张,满150元减50元优惠券20000张;零售百货家电电子消费券设有满600元减200元5000张,满300元减100元10000张,满150元减50元20000张。消费者每轮可领取加油、餐饮、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各一张。
(4)使用规则:单笔订单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最终核销面额以商户提供发票或对应销售记录为准。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5)核销商户范围加油、餐饮、零售百货家电企业(具体见核销企业名单)。
(三)消费券领取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云闪付”APP并完成用户注册定位九江首页点击“政府消费券”图标选择消费券类型。前往票券中所展示的指定商户出示“云闪付付款码”(限绑定62开头银联卡),再由商户使用扫码设备进行核销。
(五)已获取优惠券查看方式:
点击“我的”,点击“我的票券”,查看“未使用”的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