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何时公布的?自何时起施行?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三、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四、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规范汉字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规范汉字。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五、为什么要全国推广普通话?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发展语言文字事业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发展语言文字事业事关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我国是多民族聚居的国家,据统计,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数目可能在80种以上、现行文字共有40种左右。说普通话有利于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