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持续推动消费升级,确保消费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省、市、县(区)政府相继出台多重购车补贴政策,钜惠广大消费者。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根据市促进商贸消费再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九江市2022年出让或报废旧车购置新能源汽车(非营运小客车)补贴发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去旧置新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落地兑现,符合条件的车友可于2022年9月15日—12月31日申领“购车大礼包”。
根据《方案》,我市将对在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让或报废旧车,并在浔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价格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可享受3000元补贴;购车发票价格在10-15万元(含15万元)的,可享受6000元补贴;购车发票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可享受10000元补贴。
据悉,消费者在申领本次补贴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购置非营运新能源车的发票、上绿牌日期均在2022年6月16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在九江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开具九江地区发票;2.转让或报废非营运旧车日期在2022年6月16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应于2022年6月16日前登记在申领者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