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九江市柴桑区某超市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涉嫌非法涨价”。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发现,该超市于2022年11月8日18时左右在进价未发生任何变化前提下,对蔬菜、鸡蛋等15个防疫重要民生物资品种涨价销售,涨价后的平均进销差价率达到30.9%,非法获利2553.04元,其中有机花菜进价2.6元/kg,调价前售价为3.96元/kg,调价后售价为5.96元/kg,进销差价率高达56.3%。以上行为超过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进销差价率25%相关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市市监管局在查清违法事实基础上,对该超市涉嫌哄抬价格行为快速立案查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对该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的顶格处罚。
市市监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价格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