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园平台:平台不封闭、外侧无立柱、无围护结构、平台绿化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全部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60%的前提下,支持花园平台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在核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花园平台建筑面积不列入计算基数。
2.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平台不封闭、无围护结构、连接一定数量的住户并供业主共享、平台建筑面积不小于共享住宅总的套内面积的60%且不小于300平方米时,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在核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开敞式公共平台建筑面积不列入计算基数。
3.项目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4.试点项目建筑高度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设定的限高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退让、建筑间距等均应满足《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试点项目内部建筑间距按建筑主体测算,日照可按建筑外沿测算,对项目外建筑的日照和建筑间距按《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消防和安全距离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6.在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试点建筑项目中每套住宅花园平台水平投影面积可不受《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管理文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