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当事人:
为了维护您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温馨提示。
1、选择合法房屋中介公司。在委托中介公司时,请查看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取得《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均无资格从事房屋中介业务。
2、仔细查验房屋的产权证件。查看交易房屋相关证件原件,要求卖方出示不动产(或房屋所有权证)查询证明(如产权是否完备、有无限制、抵押),也要查看房屋是否列入征收等。
3、勿购买、租赁受限制和禁止上市的房产。如廉租住房及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
4、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其他状况。要特别注意房屋的结构、质量、装修,如房屋的外部状况和内部格局是否完好,房屋的功能有无损害,是否存在质量特别是防水问题。
5、审慎交定金或抵押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未仔细阅读了解和确认“二手房购房协议”前,请勿交定金或抵押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后若不动产(房产)交易人违约时,违约方将不退还定金或处以定金双倍赔偿。
6、二手房购房协议是交易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凭证。签订该协议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中关于付款金额、付款时间、房屋过户及交付时间、税费承担、佣金支付、违约责任以及补充条款等约定事项。
7、交易资金存入第三方“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防止资金被中介机构人员挪用。也便于房屋交易当事人协调处理纠纷。
8、注意查看房屋有无遗留问题。如是否存在拖欠水、电费、有线电视维护费及物业管理费等问题,户口是否迁出以及与左邻右舍是否因改建、装修等存在纠纷。
9、特别提示:任何协商的事宜,都以书面文字的方式确定。
2023年9月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