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全力消除辖区自建房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积极行动、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日前,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自建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方案》对目标要求、范围重点、工作措施等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聚焦C、D级自建房,对有隐患的自建房依托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进行线上复核,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以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尚未完成工程性措施解危的隐患房屋,应全部组织复核,复核内容包括隐患判定是否准确、鉴定报告是否规范等;对尚未完成隐患销号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整治,对C、D级自建房实地逐栋核查管控措施严不严、整治措施行不行,是否严格落实“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对已完成隐患销号的自建房,实地逐栋核查销号情况真不真、销号流程严不严;对2023年9月1日以来新增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是否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有关政策、经验做法,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实行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工作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 (文瑰婷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业园) 来源:九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