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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九江一教师因发布这一消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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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9 10: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作为人民教师

江西省九江市男子曾某

不但受到邪教蛊惑,走上歧途

甚至还利用微信在工作群内

宣扬邪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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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20年3月13日13时24分

九江市某学校在职教师曾某

在其家中向班主任微信群

发送了一条群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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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聊天信息内容

均系宣扬邪教的

视频、音频及链接

音频和视频时长共计33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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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9月16日期间,曾某利用QQ分别向三名邪教信徒发送了传播邪教的音视频文件,音频和视频文件时长共计6422分钟。

2020年3月25日

公安机关依法对

曾某家进行搜查

现场扣押了以下物品



图片




邪教书籍43本

手抄笔记3份

光盘23张,磁带21盒

笔记本电脑1台

移动U盘1个等物品






注:其中笔记本电脑中存储邪教音频文件63个,时长共计4450分钟;移动U盘内存储邪教音频文件21个,时长165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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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法院

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曾某不服

提起上诉











2021年1月23日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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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第一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传播邪教,害人害己

远离邪教,从我做起

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一旦违法

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江西法院、中国反邪教网)


发表于 2021-5-10 09: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支持一二审判决,坚决打击***分子嚣张气焰。身为教育界老师的曾某不努力向上,竟充当“害群之马”,实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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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05:2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这书都念到后脑勺上去了,这种违法的东西能传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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