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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ngmeng510

是重证据、轻口供还是重口供、轻证据?——十问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公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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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17:5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tt1998 发表于 2021-7-25 20:34
其实如果从对方口中说出来,可能就是另一种说法:我跟我老公还没离婚呢,七大姑八大姨就跑到我家来,把我的 ...

多处骨折,那具体是几处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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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18:0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无名客 发表于 2021-7-20 10:03
文太长了没必要全看,看多了头痛。仅就事实就可以明白,轻伤鉴定就足够追究刑事责任。楼主说什么事后伤事前 ...

苦肉计你懂吗?恶人先告状不知道吗?你凭什么那么肯定不是原告自己打的自已,侦查员都没说出正确的结果,你比侦查员还厉害吗?请问你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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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1:3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青音 发表于 2021-7-16 08:22
如果如你所说,龚某诈伤,你们不也聘请了律师吗?律师不知道要求重新鉴定?而是让你造舆论?你觉得公检法人 ...

你说这样简单的案子公检法不会贪赃枉法,那你的意思是复杂的案子就会贪赃枉法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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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1:3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青音 发表于 2021-7-16 08:22
如果如你所说,龚某诈伤,你们不也聘请了律师吗?律师不知道要求重新鉴定?而是让你造舆论?你觉得公检法人 ...

你没认真看楼主的贴子吗?几个人是去哥哥家,又不是去龚某的家,反倒是龚某故意来九江闹事,谁上谁的门?你都没搞清楚,是水平有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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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1:5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无名客 发表于 2021-7-26 10:27
伤害不成立,那你还在这吵什么?耐心等待判决就行了。

你把楼主陈述事情说成吵,也许是理解水平有限,也许你是生活在吵吵闹闹的家庭环境中,所以才会说出不文明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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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1:5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无名客 发表于 2021-7-20 10:03
文太长了没必要全看,看多了头痛。仅就事实就可以明白,轻伤鉴定就足够追究刑事责任。楼主说什么事后伤事前 ...

法院还没有判决,你怎么说三家做假害一个人,你到底是谁?你知道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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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2:11: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无名客 发表于 2021-7-20 10:03
文太长了没必要全看,看多了头痛。仅就事实就可以明白,轻伤鉴定就足够追究刑事责任。楼主说什么事后伤事前 ...

楼主说有录音为证,在楼主亲戚没遇到原告之前,她的骨头就断了,所以打成轻伤不是事实,请你以后看懂了楼主的发文再评论,否则你就是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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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2:2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tt1998 发表于 2021-7-25 20:34
其实如果从对方口中说出来,可能就是另一种说法:我跟我老公还没离婚呢,七大姑八大姨就跑到我家来,把我的 ...

你说的这个家,是你的房子,?还是你老公的房了?还是你们共同的房子,?家不是住了几天的概念,而是合法不动产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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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2:3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tt1998 发表于 2021-7-25 20:34
其实如果从对方口中说出来,可能就是另一种说法:我跟我老公还没离婚呢,七大姑八大姨就跑到我家来,把我的 ...

通俗的说法,房子是谁的就是谁的家,房子主人不同意你进来,你非要进来,你就是闱事,你就违法了,私闯民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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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7 09: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各位论友、坛友,这是发生在九江我哥哥家里的事情,然后牵涉到我的姐妹和外甥女。龚淑惠是不常住九江的,房子也是我哥哥独立产权的房子。我本人因为哥哥的原因,对九江也有感情,我初中和高中都在九江读过书。然后大学也是在九江读的,至今有好多同学在九江。因为这个事情我也专门跑了九江好多次。大家恰好路过,看到这个帖子,给个关注,我非常感谢。如果一定要发表评论的话,还是要仔细读一下帖子,还有我的回复,不过可能要耽误点你的时间。这个案子,我从头跟到尾,我的姐妹没有关押前我跟她们通过电话,或者见过面,跟龚淑惠也见过面,聊过。我还阅读了所有的卷宗,参与了庭审。别的不说,从我的认知来看,目前的证据确实无法证明我的姐妹故意伤害了龚淑惠。我们认为,这也是这个案子一拖再拖的原因所在,因为没有证据,不说缺少证据。其他的不便说的太明显。大家都是明白人,我想,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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